衛福部原訂3月1日實施的DRGs爆發爭議,多位醫界大老認為,應暫緩實施,規劃完整配套後再上路,疾病分類碼也要更細緻,否則病症複雜的患者,或同時擁有多種慢性病的老年人,都可能成為「人球」,在急診時就會被以各種理由要求轉院。甚至有醫師私下指出,貿然上路對醫界與病患都是大災難。5~10%醫療會賠錢

馬偕醫院總院長施壽全指出,DRGs採疾病包裹給付方式,對醫療人員來說,不能實支實付的時候,就要去考量成本問題。該院估算,全面上路後,有5~10%的醫療行為會賠錢,基於醫學倫理立場,醫師不能拒收病患,多出來的費用,就只好院方承擔。以外科的膝關節手術來說,施壽全說,採用DRGs制度可行,是因為診斷、處置相對單純。但若是泌尿道感染併發敗血症的老人,又同時有慢性病,此時並非包裹給付制度可行得通,應排除不適合的疾病或族群,並確實採用合適的疾病及死因分類編碼。給付應列除外項目基隆長庚副院長簡榮南說,許多重症病人有跨科的複雜性,如老人常同時有糖尿病、高血壓、腎臟病等多重問題,以現行DRGs的制度,該類型病患很容易成為人球,送到急診室時,恐會被以各種理由要求轉院。政府雖有和醫界各學會溝通,但意見仍分歧,應達成共識或規畫好配套後再上路。萬芳醫院行政副院長邱震山說,不反對推DRGs,但為讓醫界充足準備適應,建議暫緩6個月再實施,且不同於醫學中心的資訊設備齊全,有些地區醫院的資訊系情人節短訊統方面要靠外力協助,倉促上路恐出問題。疾病分類應更詳細北醫附醫院長陳瑞杰表示,DRGs暫緩很好,不過現在社會上很多聲音以偏概全,平心而論,有些病症適合DRGs、有些不適合,政府應做出更詳細分類。儘管不少醫師認為DRGs不可貿然上路,但高榮副院長鄭錦翔指出,3個月或6個月後實施有差嗎?都是要實施,該院基本上不受影響,畢竟第一、二階段已進行10多年,DRGs也排除一些高難度個案。擴大範圍後,獲利將受影響的,多為中小型醫院。小辭典住院定額支付制DRGs(住院診斷關聯群)支付制度,簡單的說就是住院定額支付。健保署會先將住院病患以其診斷、手術或處置、年齡、有無合併症或併發症及出院狀況等條件,分成不同的群組,並依各群組醫療資源使用的情形,各自訂一個醫療費用的上、下限。如果醫療花費在上下限之間,就用健保署訂的定額支付,若不及下限,則實報實銷,如果超過上限,則要打8折,或是向健保署提資料申請核實申報,藉以鼓勵醫院好好照顧病患,如果病患早點出院,少些醫療支出,醫院可以賺更多。(中國時報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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